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在“十五五”规划纲要中也相应提出“培育智能原生新模式新业态”。这一新的战略部署,标志着中国经济发展正从信息化、数字化的技术赋能阶段,迈入以人工智能为内核、以体系重构为特征的系统重塑阶段。深刻理解智能经济新形态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路径,对于把握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机遇至关重要。

从技术赋能到系统重塑的发展范式跃迁

理解“智能经济新形态”,需要将其置于经济发展范式的历史演进中加以审视。如果说农业经济是以土地和劳动力为核心要素,工业经济是以资本和能源为驱动引擎,信息经济是以信息与信息技术为关键要素,那么智能经济则更进一步,它不再仅仅利用信息,而是将海量数据作为“原料”,通过算法进行深度学习和自主决策,其关键要素从静态的“信息”拓展为动态的“数据+算力+算法”铁三角,并以此为基础,对生产函数进行根本性重构。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特别是大模型与智能体的突破性发展,技术对经济体系的作用方式正在发生质变。这种质变的核心,在于从“工具替代”走向“能力外化”、从“技术赋能”走向“系统重塑”。传统工业时代的机器,替代的是人的体力;信息时代的软件,延伸的是人的感官;而智能时代的核心,则是将部分人类脑力劳动中可编码化、可程序化的部分,外化为机器深度学习的自主能力。这种“能力外化”一旦形成规模,就不再仅仅作用于某个环节,而是将重塑整个经济系统的运行逻辑。

在微观层面,企业的组织形态将发生变革,传统的科层制管理结构正在被基于数据实时反馈的人机协同网络所冲击;在中观层面,产业边界趋于模糊,制造业与服务业在智能技术的黏合下深度融合;在宏观层面,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发生变化,对自然资源依赖的相对下降与对数据、算法依赖的显著上升,为突破传统增长极限提供了新的可能。在此意义上,“智能经济新形态”的提出,本质上是要求我们告别将人工智能仅视为一种技术工具的思维定式,转而将其视为一种能够催生新要素、新结构、新动能的基础性力量

准确把握智能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机理

围绕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拓展‘人工智能+’,促进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体加快推广,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商业化规模化应用,培育智能原生新业态新模式”。一种经济新形态的确立,必然伴随着核心要素的重新组合与经济活动的深度演化,由此方能催生出新业态新模式。智能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机理,可以从“新型要素的高效率耦合”与“经济活动的智能化转型”两个维度加以剖析。

一方面,智能经济的运行建立在“数据—算法—算力”这一新型铁三角之上。其中,数据是经过算法加工后能够产生洞察和预测的“原料”;算法作为处理数据的逻辑与规则,是价值创造的“灵魂”;而算力,特别是绿色高效的算力,则是支撑这一创造过程的“物质基础”。这三者之间的协同效应,构成了智能经济持续演进的内生动力。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算力需求的指数级增长,其背后的能源消耗已成为制约智能经济发展的关键瓶颈。为此,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提出,实施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同等新基建工程,加强全国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支持公共云发展。通过智能调度实现“计算跟着电力走”或“电力追着计算算”,不仅是降低运营成本的经济考量,更是关乎发展可持续性的战略选择。

另一方面,智能经济表现为经济活动全链条的智能化再造。在生产端,智能制造不再局限于自动化产线,而是向“自优化”演进,生产系统能够根据实时市场反馈自主调整工艺参数和排产计划。在消费端,随着智能终端与智能体的普及,人机交互方式发生根本变革,消费行为正从“主动搜索”向“需求响应”转变,一个智能体便能调动背后庞大的服务网络,完成从需求识别到服务交付的全过程。这将重塑供需之间的连接方式,使得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精准化社会服务成为可能。最近火爆的“养龙虾”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由此可见,智能经济并非在既有经济体系之外另起炉灶,而是通过人工智能的深度渗透和系统重构,使整个经济肌体获得新的活力。

在优势发挥与挑战应对中发展智能经济

中国作为拥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备产业体系和丰富应用场景的经济体,在发展智能经济方面具有独特的路径优势。其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智能技术的迭代升级高度依赖“用中学”,只有通过丰富的高价值应用场景,才能不断锤炼算法、优化模型。因此,需要以更大力度推动应用场景的开放,鼓励在制造、医疗、交通、教育等垂直领域进行深度智能化改造,允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智能原生”应用试点,这是将我国智能经济发展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与此同时,智能经济的兴起也对传统治理模式提出了挑战。数据产权如何界定?算法“黑箱”如何穿透?智能体行为引发的责任如何归属?对这些问题如何作答,直接影响着市场主体的预期和行为选择。一个理想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应当既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又能为技术创新留下充分的试错空间。这需要从过去注重“事前审批”的静态管理模式,转向强调“过程监管”和“敏捷治理”的动态治理模式。通过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探索算法伦理审查规范、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智能经济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智能经济从局部突破走向全面成势的关键五年,也是迈向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关键五年。开局之年对于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的战略部署,展现了一套完整的“基建—要素—终端—产业”全链条发展体系,有助于推动智能经济不断融入国民经济的各个环节。面对这一历史性机遇,我们既要敏锐把握人工智能技术变革的方向,更要深刻理解经济形态演化的规律,通过战略上的清醒与行动上的坚定,走出一条以智能经济驱动高质量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新路。

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原标题:《解·析|政府工作报告首提“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释放出什么信号?》

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王珍 题图来源:新华社发(谭云俸摄) 图片编辑:邵竞

来源:作者:陈旭东